负责全区防疫、保健、食品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了解掌握全区防保工作动态;负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与协调,负责对防疫站、保健站和基层防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监测和管理;制定防保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宣传、协调初保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