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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利州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执行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负责合作医疗具体业务管理工作;按照标准审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按照规定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做到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使用;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疗费用;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参合农民监督;按照规定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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